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港东西港区航道能力提升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需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港东西港区航道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区**港石臼港区主航道南侧海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辅助航道为单向航道,仅供船舶出港使用,航道自防波堤口门外A点起至102号灯浮南侧C点止,全长5.414km。航道设计宽度350m,反向转弯段加宽至370m,其中加宽段长度1.5km;辅助航道设计底高程-13.0m,转弯半径1200m。沿辅助航道左侧设置3座浮标(专用标),浮标布设位置距航道边线40m。本项目为航道通航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所在区域水域较为开阔,水下地形平坦,海床稳定,现状水深在-13m~-17.5m之间,水深条件良好,无需疏浚。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程和玉
联系方式:186****8938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区黄海一路**港发展大厦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恒****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邮箱:****@qq.com
地址:**省**市西海岸新区**路151号MAX科技园18#
四、公众参与表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