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在技能人才培育中的基础性作用,承****社会保障局指导实施的各类补贴性培训,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开遴选**市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点机构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入选、合理布局、动态管理原则,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实地核查、专家综合评审、公示认定等程序,择优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定点机构有效期3年(2026年9月—2029年8月,具体以下文时间为准)。
二、定点机构工作内容
(一)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主要对象,开展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着力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二)根据我市“****基地”产业发展需求,以企业及各类生产经营实体技能用工为主要对象,开展补贴性技能提升培训;
(三)承担全市职业(技工)院校、****学校补贴性骨干师资培训工作。
三、定点机构遴选对象及数量
根据定点机构工作内容及相关规定,本次重点面向全省各类公办、民办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可独立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单位),遴选5家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四、申报基本条件
1. 法人资质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学校,须持有教育部****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 场地与安全达标:在我市拥有固定、独立且符合有关职业(工种)规范的教学场地(理论教室、实训场地、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固定资产产权明晰或租赁协议有效期在2029年定点机构服务期满之后;场地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开展实训教学。
3. 师资队伍稳定:具备较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具备相应学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教师职称证书);师资档案完整。
4. 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能够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影像资料,落实培训全过程监控要求。
5. 业绩与就业服务能力:重点遴选具备较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或高级以上技工院校,建****基地****工作室的院校优先;具备就业对接渠道,能够做好学员就业推荐服务。
6. 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形:
(1)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资金;
(2)培训弄虚作假、严重培训质量投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4)培训检查通报整改不到位、年检不合格。
7. 熟练掌握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遵守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五、不予受理申报情形
1. 资质证件过期、办学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2. 场地、师资、设备达不到申报工种最低办学条件;
3. 近三年存在培训违规、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记录;
4.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
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定点培训资质情形。
六、申报材料
1. 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附件1);
2. 培训机构简介(含专业设置、培训条件、机构管理、近三年培训情况、获得的称号、荣誉、成功办学经验、近年来接受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工作打算等);
3.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4.围绕“****基地”建设产业发展需求,提供装备制造、文旅康养、“一老一小”行业领域相关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的工种清单;
5.办学场地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教室及实训场地实景照片;
6.实训设备清单;
7. 根据第4条工种清单,提供相关教师名册及资质材料(含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
8. 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9.承诺书(附件2)。
以上申报材料提供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电子资料(可编辑电子档、扫描件等)一式一份。
七、遴选实施流程
(一)报名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创业指****服务中心大楼C404室);
3.提交方式: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报送纸质材
料,同时附U盘报送电子资料;
4. 联系人:余世芬;联系电话:0851-****4178。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进入评审环节。
(三)综合评审
组建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人选从技能大师、技工院校负责人、领军技能人才等群体中征集。评选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核查”方式,对办学条件(办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安全情况等)、培训方案、过往业绩、就业服务、内部管理等进行评审。具体根据遴选定点培训机构评估细则(附件3)进行评审。
(四)公示与发文认定
根据评审得分、区域培训布局需求,拟定定点机构名单,在****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文公布**市市本级2026-2029年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双方签署定点培训**协议。
八、有关情况
1. 本次遴选仅确定**市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
构资格,不直接下达培训任务,培训任务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机构培训质量动态分配,于每年开展具体培训工作时确定。
2.本次遴选,拟遴选5家定点机构。按照《遴选定点培训机构评估细则》(附件3)进行打分,具备相关资质且得分达到70分以上才能作为备选对象,若申请机构超过5家,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5名,若申请机构小于或等于5家,符合条件的可列为定点机构,下一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遴选。
3. 申报机构须保证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4.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附件获取
申报表、承诺书模板前往****创业指导科现场领取,或登录****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