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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5MAD3XC5LX3 | 建设单位法人:周山平 |
| 周忠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工业园玉盘路16****中心二期现有9号厂房 |
| 年产300万套汽车高端外饰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工业园玉盘路16****中心二期现有9号厂房 |
| 经度:121.932690 纬度: 29.53016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4 |
| 浙象环许〔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5MAD3XC5L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1MA2KP9KY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212MA282FDE7Q,913********960790Y | 竣工时间:2026-05-06 |
| 2026-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6 |
| 2026-07-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6HR4UZ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万套汽车高端外饰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万套汽车高端外饰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氧化电泳线为智能程序全自动控制,分为前处理、化抛/电抛、氧化、着色、后处理(封闭、电泳及固化)、退膜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氧化电泳线为智能程序全自动控制,分为前处理、化抛/电抛、氧化、着色、后处理(封闭、电泳及固化)、退膜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及能源利用效率,做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本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收集进入****处理厂处理。其中W1综合废水、W3树脂再生废水、W7喷淋塔废水进入非电镀综合废水处理系统,W2含镍废水进入非电镀含镍废水处理系统;W4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W5纯水制备废水、W6蒸汽冷凝水较清净收集冷却后经生活污水管纳管排放;W8****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均依托****处理厂(专业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处施)处理,对来水不设水质要求,该处理厂的出水和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均****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厂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规定的其他地区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对于间接排放中未作要求的因子,****处理厂接管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铝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本项目G1阳极氧化线废气分别收集后经3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根22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G2电泳及固化废气,电泳废气收集后经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固化废气收集后经直接燃烧处理,汇入1根22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G3热洁炉废气经1根22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以上废气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G4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固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DA004排放,热洁炉加热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DA005排放,蒸汽锅炉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电泳固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洁炉加热天然气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按照《**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要求进行日常控制;蒸汽锅炉天然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G5油品挥发废气机械排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纯水制备耗材、一般废包装材料、热洁炉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抛槽液、槽渣及滤袋、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化学品包装材料、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本项目必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保养,确保生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应制定应急预案,减少事故影响;制定操作规范,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设计中应采取合理有限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加强人员环境管理培训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及台帐工作,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7、土壤和地下水应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重点对氧化电泳车间、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及储罐、污水收集区等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且应采用其他有效防治措施,有效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采用自动生产线,能够节能降耗,生产线采用逆流漂洗、多级回用等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园区已完成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按要求分质分流收集依托****处理厂处理,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变更为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能够达标排放。 3、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均能达标排放;热洁炉、备用锅炉未实施,待后续实施后评估。 4、企业已按要求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企业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2月27日完成备案(330225-2026-007-L)。企业已按要求实施风险防范措施。 7、企业已对氧化电泳车间、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及储罐、污水收集区等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 |
| 第一阶段未设置热洁炉和备用蒸汽锅炉,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由直接纳管排放变更为汇入生活污水一同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余与环评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量0.163吨/年,VOCS排放量3.15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1.05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023吨/年;废水排放量101882.58吨/年,化学需氧量5.094吨/年,氨氮0.636吨/年。 五、对照《关于加****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甬环发[2021]8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环急[2023]22号),针对公司涉及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控台账,按环评和相关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工作,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完成排污权交易。验收核算实际排放量均低于审批排放量。 企业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设施设计、施工。 本报告为环保验收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1883 | 10.1883 | 0 | 0 | 10.188 | 10.188 | |
| 0 | 5.094 | 5.094 | 0 | 0 | 5.094 | 5.094 | |
| 0 | 0.636 | 0.636 | 0 | 0 | 0.636 | 0.6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 | 0.023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935 | 1.051 | 0 | 0 | 0.935 | 0.935 | / |
| 0 | 0.143 | 0.163 | 0 | 0 | 0.143 | 0.143 | / |
| 0 | 3.15 | 3.15 | 0 | 0 | 3.15 | 3.15 | / |
| 1 | 依托浙东表面二期污水站 | 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水均依托****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是专业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处施,对来水不设水质要求。****处理厂出水和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均****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处理厂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规定的其他地区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对于间接排放中未作要求的因子,****处理厂接管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铝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 与环评一致 | 达标排放 |
| 1 | 阳极氧化线废气处理装置 | 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 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达标排放 | |
| 2 | 电泳及固化废气处理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达标排放 |
| 1 | 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达标排放 |
| 1 |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重点对氧化电泳车间、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及储罐、污水收集区等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且采用其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 与环评一致 |
| 1 | **1座10m2一般固废仓库和1座7.5m2危废仓库,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与环评一致 |
| 1 | 设置12m3事故应急水中转罐,****园区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 生产废水依托****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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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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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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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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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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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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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