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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服务局生态环境****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705 邮箱:****@qq.com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 **县中石化东湾探井配套零散伴生气综合治理及气化乡镇调峰项目 | **市**县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县。建设内容:**10万方/天零散伴生气综合治理装置2套,设计伴生气回收设计规模20x104Nm3/d,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生活设施及集气管线18.61km。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9万元,占总投资的3.95%。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附件:
**县中石化东湾探井配套零散伴生气综合治理及气化乡镇调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