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所需2026年秋-2028年春教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所需2026年秋-2028年春教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8月4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周旭辉、张海民、蒋廷方、王悦、赵**
评标地点:****第一评标室。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
中标折扣率:76%
地址:**市**区西**路19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黄河大道西段
联系人:赵**
联系方式:0372-****53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陶文雯
联系方式:0372-****981、****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983
六、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预算金额的70%与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标准核算金额后,按低者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