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河南洛阳偃师宣慈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洛阳-偃师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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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慈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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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宣慈110****电站第二台主变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宣慈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应加强施工期间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按报告表要求合理处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要求;施工扬尘应按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5、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收水水质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6、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指定危险废物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7、项目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8月3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市**路68****环境局 邮编:471900

联系电话:0379-****756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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