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民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质优价廉的原则,我单位现就“七都-****广场”广告制作及安装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七都-****广场”广告制作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市蕉**七都镇林聪公园范围内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项目内容:按照询价人提供的统一设计图稿、固定材质标准、统一规格尺寸,完成设计图稿上各项广告设施的制作、运输、现场安装、质保维护工作。
5.项目要求:供应商需承担项目完工验收后12个月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现破损、褪色、变形、松动、脱字等问题,需免费维修、更换、翻新,保障法治宣传设施完好可用。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文化宣传标识、户外广告标牌制作安装相关施工经验,拥有配套施工人员及设备,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3.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失信记录,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施工履约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1.意向函确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18:00止。
2.来函方式:供应商将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意向函,****司法局邮箱****@sina.com,逾期发送意向确认函的供应商,将不接受其后期报价。
3.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总价一次性包干,报价需包含人民币3500元设计费用。
1.递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8时,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报价。
2.递交地点及方式:**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15A****办公室,可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3.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资料不全、逾期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我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所有报价单位中,选择符合资格审查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承接以上工作。
六、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15A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0593-****611
附件:“七都-****广场”设计图(含材质、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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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责编:汤**
校对:钟玉君
审核:游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