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垃圾回收转运及环卫机械保洁管理系统——固废运输处置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县垃圾回收转运及环卫机械保洁管理系统——固废运输处置系统,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主要内容:**县垃圾回收转运及环卫机械保洁管理系统——固废运输处置系统
2、预算金额:185000元
3、最高限价:185000元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本次新增功能开发共计185000元。该预算在原合同金额10%以内,未突破法定添购限额,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现有智慧环卫平台为定制化成套运行体系,底层框架、数据接口、业务流程适配标准具备专属唯一性。新增功能需与存量平台数据互通、无缝联动,其他单位实施易造成接口冲突、数据错乱、平台分立,难以一体化运行。为保障系统兼容、统一闭环管理,规避重复建设与运行风险,故本次****公司处进行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tools.html)、工采通 (https://easy-prt.com/home)”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限
1.公示期自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县龙浔镇鹏湖街56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5-****0627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县生物医药产业园A区7-1号6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5****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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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