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县**镇道路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建设地址 | **县**镇大北山路 | ||
| 建设规模 | 项目主要对**镇镇区连接大北山路以及上寮村、榕光村、北溪村、**村、南河村等村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路线全长约3.39km,拟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并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1309.7m2,加铺沥青路面26737m2,配套路灯、排水等设施,并对沿线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绿化提升等。 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472.39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中科****公司 |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中科****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邱加坤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越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韦继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刘华锋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凯彬 |
| 合同工期 | 2026-08-01 ~ 2027-01-28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项目主要对**镇镇区连接大北山路以及上寮村、榕光村、北溪村、**村、南河村等村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路线全长约3.39km,拟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并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1309.7m2,加铺沥青路面26737m2,配套路灯、排水等设施,并对沿线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绿化提升等。 质量监督注册号:jx2026-029 安全监督注册号:jxAQ2026-029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报交通主管部门参与该项目过程质量监督、验收。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