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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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4********2048825幸基雄
夏春平**省**市**县
**省**市**县**街道香滨东路3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道S244线**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县
经度:114.267560,114.271260,114.276850;114.300140,114.302350,114.304490,114.306360,114.309390,114.316340,114.322550,114.346200,114.353820 纬度: 23.725860,23.724610,23.719770;23.678190,23.676630,23.675590,23.674950,23.674410,23.673590,23.671950,23.661650,23.656970****环境局**分局
2017-01-26
龙环建〔2017〕2号
87451.36
955**京建****公司
****1324MA51GGJE3M******公司
****1302MA5305RT1H******公司
****1322MA****266T2022-12-16
2026-04-282026-05-27
https://www.****.cn/newsinfo/****322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双向6车道,车速80km/h,全长12.85km双向6车道,车速80km/h,全长7.16km
长度减少5.86km,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项目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沿线共设3座桥梁,全长146.08m 2、共有22处敏感点1、沿线共设3座桥梁,全长146.08m 2、由于路线长度变短,导致敏感点总数变少,但验收路段新增5处敏感点
1、无变动 2、新增22.7%,未超过3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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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生活污水应统一收集经有效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砂石料、机械设备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其废水尽可能回用于工地,洒水降低扬尘;桥涵施工应做好围栏、导排水等措施。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相应标准。施工期各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公**。 /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砂石料、机械设备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其废水回用于工地洒水降低扬尘;桥涵施工做好围栏、导排水措施。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相应标准。施工期各类污水未直接排入公**。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应采取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施工场地、临时物料堆场、拌料场、****搅拌站****学校、居民点、水体等环境敏感点。 / 施工期:采取了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施工场地、临时物料堆场、拌料场、****搅拌站****学校、居民点、水体等环境敏感点。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优化布置高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在医院、居民区附近施工应设置隔声防护围墙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含车辆运输)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工程沿线的居民区、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较多,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安装隔声窗、加强绿化、限制行车速度等措施,确保道路沿线的平陵圩镇、隘子村等主要声环境敏感地区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各类建筑物室内允许噪声级,以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的要求。 距道路红线30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的4a类标准;距离道路红线30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优化布置高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在医院、居民区附近施工设置了隔声防护围墙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了施工(含车辆运输)作业时间,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通过加强绿化、限制行车速度等措施,确保了道路沿线的平陵圩镇等主要声环境敏感地区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各类建筑物室内允许噪声级,以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的要求。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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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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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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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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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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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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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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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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