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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教育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皖教秘教材〔202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教科书使用版本,按程序为A、B两类学校各选用一套教辅材料,现将选用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凡匿名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只接受电子邮件报送。
同时,请相关被选用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的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PDF版)。
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26年8月10日17:3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8-****899;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
1.**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目录(A类)
2.**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目录(B类)
3.**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申请使用类别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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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