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路网工程三期、监控六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招标条件 1.1****的支路网工程三期、监控六期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创新区分成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创新区内; 2.2工程规模:支路网工程三期包括科利路西延、科泰路西延、科甲**侧桥梁等工程;监控六期包括学通路等点位周边道路交通监控违章停车抓拍设备;总投资估算合计约1500万元,具体工程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现场调查、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投资估算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报批报建以及后续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可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标书代写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单位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标书代写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5日14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与招标代理电话(180****8293)联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4.2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大道60****科技城6号楼805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http://www.****.cn/)通知公告栏”上发布。****网站(http://www.****.cn/)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