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环湖线(花山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

审批
江苏-南京-高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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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8MA1WG84U8T张书千
雷宏军**省**市**区
**市**区淳溪镇镇兴路15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区环湖线(**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区
经度:118.827760,118.837100,118.843510,118.849140,118.856000,118.861560,118.866760,118.878650,118.889120,118.900570,118.919970,118.927410,118.931490,118.935510,118.939200,118.942810,118.945510,118.948220;118.871640,118.871130 纬度: 31.244470,31.244270,31.245300,31.246930,31.248600,31.249820,31.249900,31.249730,31.249260,31.248740,31.246380,31.245690,31.245790,31.247020,31.248460,31.249820,31.250450,31.250950;31.266640,31.249690****环境局
2017-09-07
高环审字〔2017〕94号
188258.759
1502****
****0118MA1WG84U8T******公司
****0191MA230DM33P******公司
913********09060232022-07-14
2026-07-032026-07-30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488e101****424109d8ea****404fad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功能:**区环湖线(**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是****地区重要东西向交通干路,承担旅游交通、环湖慢行交通等功能,与X106、S269一同形成环固城湖交通环路;****客运站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城**环路重要组成部分,分流部分芜太公路交通功能。性质:**一级公路已联通X106、S269,形成环固城湖交通环路,承担旅游交通、环湖慢行交通等功能,****客运站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城**环路重要组成部分,分流部分芜太公路交通功能。性质:**一级公路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线长度14.024km。环湖线路基宽度36.5m,路面宽度36.5m,设计速度80km/h;西延线路基宽度24.5m,路面宽度18m,设计速度80km/h。总占地面积67.147公顷。主线长度14.024km。环湖线路基宽度36.5m,路面宽度36.5m,设计速度80km/h;西延线路基宽度24.5m,路面宽度18m,设计速度80km/h。总占地面积59.57公顷。
初步设计对西引桥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减少了永久占地7.57公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工艺:土方开挖、堆筑填土路基,摊铺灰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等。不涉及运营方案。施工工艺:土方开挖、堆筑填土路基,摊铺灰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等。不涉及运营方案。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施工期间产生的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各类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营运期产生的地面径流按照《报告书》要求收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本项目内产生的一切污水禁止排入固城湖。 2、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减少对渔业繁保区生态影响和对附近敏感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造成不利影响。 营运期建设项目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施工期间加强扬尘防控管理工作,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对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堆放场要采取篷布覆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拌合设备增加烟气净化装置,抑制沥青烟污染。 4、进一步优化跨越水体桥梁的桥面排水设计,确保运营期径流排水和事故废水得到安全处置。 5、做好运营期间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防止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水体污染。 6、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不得掷入水体。 7、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复植及绿化等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免造成滑坡和塌方事故。 8、合理布局恶臭气体产源,落实有效防治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扰民现象的发生,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 9、材料堆场、施工场等应布置在离居民点距离300米以外,并处在下风向,同时应远离河道以免污水进入水体。 10、本项目的建设应严格遵守《**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关于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的管控要求,确保生态安全。 11、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环境监理。 12、建议开工建设前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产种质**保护主管部门意见。1、施工营地设置了化粪池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了收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施工废水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后经管道从两侧引桥桥墩引出后经固城湖坡脚排水沟排出进入周边水塘,不排入固城湖。 2、施工期对施工现场采用围挡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了噪声监测设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减少了对渔业繁保区生态影响和对附近敏感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造成不利影响。 营运期道路两侧边界线外35米以内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70贝、夜间55贝),边界线外35米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即间60贝夜间50贝),经监测,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可以达标。 3、施工现场围挡施工,对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采取篷布覆盖、表面潮湿处理、配备3辆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采用商品沥青,****搅拌站。 4、运营期**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后经管道从两侧引桥桥墩引出后经固城湖坡脚排水沟排出,不排入固城湖,并设置了沉淀池、事故池。 5、项目运营单位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防止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水体污染。 6、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集中处置。 7、项目施工完成,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复植及绿化等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绿化面积22.04公顷。 8、少量清淤污泥进行遮盖,不设置沥青拌合站。 9、本项目材料堆场、施工场等均布置在离居民点距离300米以外,并处在下风向,并远离固城湖。 10、项目的建设应严格遵守《**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关于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的管控要求,未对固城湖生态环境功能造成影响。 11、本项目由工程监理单位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 12、施工前征求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取得了水保批复。
购置商品混凝土、沥青,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搅拌站,无需除尘装置。项目所在地街道出具了《关于环湖线主线工程固城镇区域声屏障及隔声窗暂不实施的说明》,****交通局出具了《关于环湖线部分段落声屏障及隔声窗现阶段暂不实施的复函》,同意K6+760-K6+960,K7+440-K7+715,K7+720-K7+920段声屏障、K8+380-K8+500,K9+760-K9+840隔声窗暂不实施。根据现场勘察,K6+760-K6+960,K7+440-K7+715,K7+720-K7+920沿线设置了多个乡道平面交叉,无法设置连续的声屏障。根据验收期间交通流量监测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目前环湖线交通流量较小,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K6+760-K6+960,K7+440-K7+715,K7+720-K7+920段声屏障、K8+380-K8+500,K9+760-K9+840隔声窗未实施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建设单位已预留资金,后期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采取减轻道路噪声影响的补救措施。本项目通过削减污染源,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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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废水处理装置;施工营地化粪池;沉淀池隔油油污和沉淀物清运;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管口塞、事故池。 固城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圩循环大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其中SS参照《地表水**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二级、三级标准执行。 设置了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施工营地设置了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 隔油池、沉淀池定期进行清运。 **大桥桥面设置地面径流系统收集桥面径流,管口塞、沉淀池、事故池。 监测点位:在固城湖、**圩循环大沟设置监测断面3个。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除尘装置、挡风墙、洒水车(3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 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未设置拌合站。设置了围挡、遮盖的扬尘抑制措施。配备了3辆洒水车,洒水降尘。 本报告引用《2025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绿化林带、低噪声路面、声屏障、隔声窗 项目道路边界线35m范围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限值,项目道路边界线35m范围外声环境执行2类区标准限值。 沿线进行了绿化。采用了SBS改性低噪声路面。设置了声屏障170m。**村首排设置是隔声窗,共计32户。 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点位7个,连续监测2d,每天昼间监测2次,夜间监测2次。交通噪声24h连续监测点位2个,24h连续监测,监测1d。交通噪声衰减断面3个,监测2d,每天昼间监测2次,夜间监测2次。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点位1个,每天监测4次(时间同敏感点噪声监测),每次监测20min,连续监测2d。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和建材废料收集装置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态补偿 道路用地沿线进行了绿化恢复,合计绿化面积22.04公顷。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防护物资;警示标志;检查站、监控;沉淀池、事故池。 **大桥设置了防撞护栏,建设单位储备了应急物资。 设置了限速、敏感水体等警示标识 。桥底设置了沉淀池、事故池。设置了视频等监控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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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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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应严格遵守《**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关于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的管控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已落实。项目的建设应严格遵守《**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关于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的管控要求,未对固城湖生态环境功能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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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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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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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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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