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发企业有限公司游艇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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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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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公司游艇资产转让
****
****公司游艇资产转让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公司游艇资产转让
资产描述
游艇注册地在**,并获发IV类牌照。游艇总长32.6米(106.96英尺)。
标的所在地 **区
共有情况 不涉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标的详情
船舶
所有权证书 拥有权证明书号码:141830
船籍港 **
船名 HF
船舶种类 游乐船
其他说明

1、船舶信息:

名:HF

船舶种类:游乐船

船籍港:**

船级社:****船级社

总吨/净吨:184/55

总长度/最大宽度/深度:32.6米/7米/2.9米

主机型号/总输出功率:MAN / D2862LE463/2058KW

建造完工日期:2014年

建造地点:意大利

2、交船时间:按照《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约定交船,具体日期由转让方选择。


3、交船地点:中国**,具体由转让方选择。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RM 3605, 36/F, Cheung Kong Center,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李妍梅
注册资本 0.0002万元(港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商业登记号码:****654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公司呈文审批表-****公司游艇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方案的请示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2026年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日期 2026-06-26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签属且生效后第10个工作日内,按照前述两份文件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应在受让方支付足额交易服务费,并经转让方确认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相关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提供付款凭证)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3.本项目保****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1 ****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2****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跨境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文):****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 Co.,Ltd. 账 号: 8110 9010 1240 1441 787(人民币) 811********01478634(经常项下港币) 811********01478666(经常项下美元) 开户行(中文):****公司**分行 (英文):CHINA CITIC BANK GUANGZHOU BRANCH 地 址 (中文):中国**省**市天**路233****广场48楼 (英文):48F,NO.233 CITIC PLAZA, TIANHE NORTH ROAD, GUANGZHOU CHINA 开户银行代码(BANK SWIFT CODE):CIBKCNBJ510 4.本项目定金、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转让方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文):****公司 (英文):SUCCESS WEALTH ENTERPRISES LIMITED 账 号:853-100931-838 (多币种储蓄账户) 开户行(中文):****银行有限公司 (英文):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WIFT Code: HSBCHKHHHKH 5.****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 7.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本项服务费统一以人民币计价收取,若以外币进行支付,需按服务费收费通知载明的人民币金额完成汇兑换算后再行付款。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7.1****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4 开 户 行:****营业部 7.2****中心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或外币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文):****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 Co.,Ltd. 账 号:394********6886666 开户行(中文):****分行 (英文):INDUSTRIAL BANK CO.****.GUANGZHOU BRANCH 地 址(中文):**市**路101****银行大厦 (英文):Industrial Bank Building, No.101TianheRoad, 510620, Guangzhou, China 开户银行代码(BANK SWIFT CODE):FJIBCNBA500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9.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9.1 受让方须按照《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9.2受让方应在《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签订且生效之日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9.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在内的文件。 10.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11.交易价款进行场外结算。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款接受等值外币(受让价格按照公开挂牌公告期首日(起****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http://www.****.cn/)折算)结算。 12.受让方需在交船当天签署相关交接文件(如有)。 13.若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企业(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受让方自行办理该轮的船舶进口报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税款,转让方予以必要协助。 14.本项目受让方如涉及验船等经济行为,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及所有披露之文件;意向受让方已经了解和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船级记录(无论是否进行勘验),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16.意向受让方同意并接受在"现状所在"("as is and where is")的基础上接收船舶。 17.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注:《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中文翻译本仅供参考,以英文版本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1.现场踏勘: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均可进行现场踏勘(需与转让方联系人提前预约)。未经预约者,转让方不安排接待。 2.海上试航:转让方将结合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统筹确定是否组织试航;意向受让方如需参与试航,须提前预约,并于试航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交易中心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同时通过下述邮箱报送参与人员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如出发前两小时内,船长经现场环境评估,综合考虑热带气旋信号、涌浪、涌流及风速等因素对船舶稳性和操控性的影响,判定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则试航将延期举行。 因载客量有限,转让方有权根据报名的意向受让方数量,平均分配出席人数,请意向受让方密切留意邮件通知,按通知时间准时出席;逾期未到、未按规定报名或未提交完整出席人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试航机会,转让方不再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联系人:崔进 联系电话: +852 3465 5300 邮箱:****@huafagroup.com 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及海上试航的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所在”("as is and where is")的基础交付,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无论口头或书面),及相关资料,均仅为参考性信息,不构成对标的品质、规格、适航性、价格或任何特定用途的明示或默示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移交凭据或受让方索赔、调价、解约之依据。受让方不得以前述资料或说明与实物不符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2.转让方已基于既有资料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已揭示标的全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隐蔽瑕疵、潜在缺陷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瑕疵)。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与风险,无论是否已披露、是否可被发现,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和承担,请意向方谨慎竞价。
3. 本项目公告期内,转让方将组织现场踏勘与海上试航。具体安排详列于下文“展示安排”部分。
4.意向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及海上试航,并签署《现场踏勘与海上试航确认表》。签署该确认表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实地查验标的游艇,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一经确定为受让方,不得再以未参与踏勘、试航,或对游艇规格型号、材质、使用状态等标的现状存在异议为由,向转让方、****中心提出补偿、赔偿等主张。
5. 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本信息披露、拟签订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意向受让方应通过现场踏勘、海上试航,自行掌握现场及标的的详细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同时不得以此作为**交接的条件;任何因意向受让方未踏勘现场导致的误判,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知悉,在标的交付前,转让方仍将对标的进行日常维护。转让方仅按其通常方式进行必要的看管与基础维护,但不就标的状态的维持作出任何保证。标的因自然损耗、海况、停泊等原因发生的状态变化,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影响“现状所在”的交付安排,受让方不得据此主张调价、解约或赔偿。
7.本项目《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共称“交易文件”)签订且生效后,受让方需在交易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交易总价10%的定金(即签署合同当日,并提交定金转账凭证予转让方);定金到账后,按交易文件约定,受让方有权委托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开展船舶干坞检验,检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办理时限以双**式交易文件约定为准。如受让方在约定期限内进行干坞检验时未发现船舶船体及机械存在重大损坏,受让方应在“现状所在”("as is and where is")的基础上接收船舶。
8.如需进行坞检,在转让方收到定金后第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通过双方共同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安排船舶坞检。因坞检产生的所有成本与费用应由受让方支付。
9.上述交易文件签署后第10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总价的9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以换取船舶交付及相关文件(如有)。
10.****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后第三个工作日转让方、受让方双方须完成全部交易文件签署。受让方逾期未签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
11.交易价款为人民币。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可接受等值外币(受让价格按照公开挂牌公告期首日(起****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http://www.****.cn/)折算)结算。
12.因购买本船舶所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财兴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6)第345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已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126.47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3.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应在受让方支付足额交易服务费,并经转让方确认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英文版本)相关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提供付款凭证)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涉及跨境结算的,按照外管部门相关监管规定处理):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二手船买卖合同协议备忘录》及《附则》中英文版.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廖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56-****716;134****2207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h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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