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邻里汇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城邻里汇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改革局以平发改**港投[2024]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港城邻里汇项目二次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215.8300万元,工程概算9215.830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5414.8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28.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489.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8.94平方米。本次装修范围为1~4层室内装修、2层部分结构改建等,总装修面积约10900平方米,建设地点:**市**港镇。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港城邻里汇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结构检测及安全性、抗震鉴定、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761.3054 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120日历天)。
2.4其他: / 。
2.5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3年7月1日(含)起,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装修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说明:
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合同、②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③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此类业绩仅认定为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分包单位的业绩,不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单位)的业绩。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建筑装修装饰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未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上述业绩中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
3、单独的专业建筑装修装饰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单独的建筑装修装饰项目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包含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或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⑤建设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④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1)上述业绩说明 1、2、3、4 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拟派人员不得同时均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及类别需同时满足建质规(2025)3号《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建质[2015]206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9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9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条款3.10、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市公共**交易网(**)https://jxszwsjb.****.cn/col/col****743843/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 月3 日14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其他:****交易中心314室(**市**南路与****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标书代写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市**港镇龙吟路 |
地址:**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1002室 |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人:吴国娟 |
| 电话:0573-****7578 |
电话:0573-****6112 |
| 邮箱: / |
邮箱:****@qq.com |
2026年 8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