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纳米复合贵金属催化剂研发搬迁扩建项目 | ****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2幢402室 | **** | ******公司 | 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2幢611室搬迁至同幢楼2幢402室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为191.88平方米,进行纳米复合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通过增加原辅料用量及员工人数等,实现研发批次的增加及研发规模的扩建。 | 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日在https://www.****.com/gs/detail/1?id=60629XBEdF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水:本项目间接水浴废水水质简单,不含氮磷污染物,****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研发过程产生少量水蒸气、二氧化碳,不作为污染物核算;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同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零排放”。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