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开阳县宅吉乡万鸿高岭土矿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贵阳-开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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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县宅吉乡万鸿高岭土矿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08-04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县宅吉乡万鸿高岭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08月05日-2026年0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841****环境局环****管理处) 传真: 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金融城7****环境局环****管理处 邮编:550002
项目名称 **省**县宅吉乡万鸿高岭土矿
建设地点 **省**市**县宅吉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鑫****公司
项目概况 **面积为5.2797km2,开采深度为+1120m~+920m,开采矿种为高岭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8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采场应边开采边恢复,尽量缩小采区裸露面积,并对采场作业工作面及未进行生态恢复区域进行洒水防尘,矿石装载、卸载作业尽量降低落差,干燥天气时采用洒水防尘,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2)采场汽车运输时控制车速,并及时修整运输道路路面,随时修补破损路面;车辆不超载,车厢不泄漏、干旱季节采取路面洒水降尘。 (3)开采点配置洒水车,保证开采点的湿式作业。 (4)洒水降尘。建设单位设1辆洒水车,定期对表土堆场表面和运输道路喷洒水雾,增加物料湿度,抑制粉尘飞扬。 (5)覆盖防尘网/篷布。在表土堆场临时裸露区域铺设防尘网,直接阻隔粉尘扩散。 (6)植被恢复与绿化。在表土堆场周边及边坡种植耐旱草种或灌木,利用植物根系固土、叶片滞尘,长期改善生态环境。 (7)分层压实。对表土堆场废土石方分层碾压压实,减少松散堆积。 (8)加强进场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 加强进场公路管理,保持平整良好的运输路面,是防尘管理的关键。很多**公路扬尘严重,大多是因为路面质量太差、路面积灰多且不易清扫所致。 本项目运矿公路为水泥路面和砂石路面,因此,需维护好该路况。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 (9)运矿汽车的防尘要求 运矿汽车不应超载,并加盖蓬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这样可减少运矿过程中矿石抛洒及粉尘飞扬,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还应限速行驶。 (10)在进场公路两侧种植乔木林带,不仅可以保护路基,还起到阻尘、滞尘、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11)定期对厂区路面及运输道路洒水,保持路面湿润,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12)矿山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移动洒水降尘。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运输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生产用水主要为采**降尘用水、表土堆场、工业场地、废石场洒水、道路洒水、绿化用水等,项目用水由水车拉运供给,不开采地下水,不利用地表水。 各类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内容可知,**内含矿围岩**组主要分布于**中部,富水性弱,属相对隔水层。**最低开采标高+920m,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624.5m之上,自然排水条件较好,地下水一般不会对矿床造成充水影响。矿体上覆岩层**茅口组灰岩赋存着丰富的裂隙溶洞水,富水性强,岩层厚度薄,受**组地层隔水层阻隔,与含矿地层水力联系较弱,在自然状态下对矿井充水影响较小,**最低开采标高+920m,侵蚀基准面位于**东部边界乌江河河面,标高为+624.5m。矿层下伏娄山关组(∈3-4l)**岩属含水性中等偏弱的岩溶裂隙水含水岩组,地下水呈疏干状态,不会对矿床产生充水。 项目运营期劳动员工22人,其中运输车辆驾驶员11人,办公人员6人,采矿及值班人员5人。办公人员于宅吉乡现有办公区办公,生活污水依托宅吉乡现有办公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工业场地设置化粪池,车辆驾驶员、采矿及值班人员经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本项目矿坑汇水量较小,仅在降雨后短期产生。 本矿山高岭土化学成分较单一,主要含有 Al2O3、SiO2,且中 Fe2O3、TiO2含量较低,不含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因此采场内汇集的大气降水主要含 SS,环评要求在采场及工业场地低洼处设置集水沉淀池,且沉淀池容积应能容纳15min降水量的雨水量。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内含矿围岩**组主要分布于**中部,富水性弱,属相对隔水层。**最低开采标高+920m,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624.5m之上,自然排水条件较好,地下水一般不会对矿床造成充水影响。矿体上覆岩层**茅口组灰岩赋存着丰富的裂隙溶洞水,富水性强,岩层厚度薄,受**组地层隔水层阻隔,与含矿地层水力联系较弱,在自然状态下对矿井充水影响较小,**最低开采标高+920m,侵蚀基准面位于**东部边界乌江河河面,标高为+624.5m。矿层下伏娄山关组(∈3-4l)**岩属含水性中等偏弱的岩溶裂隙水含水岩组,地下水呈疏干状态,因此本项目无矿坑涌水。 生产用水主要为**生产、表土堆场、运输道路降尘及绿化用水全部蒸发, 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区周边居民饮用水为自来水供水,因此在露天开采过程中, 做好及时清运矿石、围岩废石以及相应导排水措施,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露天开采工程活动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不破坏地下水含水层,无外排废水排入乌江,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乌江水质、水文情势、地表地下水补给造成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露天采坑仅在夏季降水较集中时会产生矿坑积水,积水量有限,在矿坑内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采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矿坑积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开采;运输时道路选择**西北侧道路,尽量远离猪槽水居民点,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采矿场废土石、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机油。 **服务期产生的总废石为126.5529万m3,各采场剥离废石暂存于临时废石场,在开采完毕后用于露采场采坑或现有采空区采坑回填,其中Ⅰ号露采场开采完毕后具备回填条件,可在开采完毕后将剥离废石回填于Ⅰ号露采场采空区;Ⅶ号露采场东侧现有未知采空区采坑,Ⅶ号露采场废石可用于该采坑回填,多余废石运至废石场堆放。回填完毕****政府组织的公共**交易平台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依托宅吉乡生活区现有生活垃圾暂存设施,后由专职人员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本项目露天采场沉淀池沉渣主要为高岭土细颗粒及少量石英、长石碎屑,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非危险废物。沉淀池定期清淤,沉渣优先全部回用于前序采空区回填,其中,首采区产生的沉渣可回填于原采空区C04,实现场内综合利用、不外排;沉渣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全过程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于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0.1t/a,检修及维护全部交由外部专业人员负责。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建设工业场地及联络道路等工程时,开挖形成的边坡处进行综合护坡。在综合护坡的上部修建截水沟,拦截坡面的径流,防止对坡面的冲刷,在综合护坡的下部修筑排洪沟,做到有序控制坡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表土堆场将设置挡墙和截排洪设施,防止填方崩塌产生水土流失,在挡墙下部设置沉淀池。确保表土堆场的安全。 (2)土地复垦措施 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损毁土地全部纳入复垦区,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通过复垦技术措施,恢复损毁土地生产力,使其土地复垦率达到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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