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6-A-1017)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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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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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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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金钟街道赵****贸易中心粮二楼1楼25号 ****0110MA05P48936 182****3690 167 97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167 97
2 **宁秀****公司 167 79.57
3 **市永****公司 167 77.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供应商具有所供产品的仓储能力,有独立的保鲜库房。可保证用货单位随时供货,并具有供货规模7天用量的库存。 (2)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2/3,所供产品牛肉、羊肉、鸡肉应具备清真标识。 (3)供应商配备专人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于采购人的特殊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人需求时间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应商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不予追究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项目金额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完毕但达到1年服务期,服务均视为终止。 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杨金廷,李从华
采购人代表:佘君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036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2036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津淄公路12号增5号
联系方式:022-****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沙坪道**万科**会302
联系方式:189****8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9****806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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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4
中标通知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6-A-1017)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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