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4 00:00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320万元 |
| 采购内容 |
烈**区“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购置项目,覆盖**镇、宋疃镇共10个行政村。计划统一采购安装垃圾分类简易亭 (箱) 400座,同步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房10座,配齐分类投放标识、收纳箱体等配套硬件,补齐村级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乡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分类处置水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 |
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填写)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备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地 址:淮****教育局****管委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61-****190 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家天下A2栋102 联系人:张露璐 联系电话:182****5968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自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8月11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 招标文件.docx 意见反馈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