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GY07-B07/08/09****工业园赣湘大道南侧,辉煌大道西侧。依据中心**“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地块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内。****工业园陶瓷新材料产业园建设,2026年3月,****园区路网结构,细化杨家田区域支路网。依据《******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5〕12号)的第十六条第三点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地块详细规划修正,具体修正情况如下:
****园区界线增加规划一路,为方便地块管理增加规划二路及规划三路。路网调整后,GY07-B07地块分割为GY07-B07、GY07-B10、GY07-B11、GY07-B12四个地块,GY07-B07用地面积调整为554980.12平方米,GY07-B10地块用地面积为206964.99平方米,GY07-B11地块用地面积为137384.51平方米,GY07-B12地块用地面积为173067.77平方米,四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绿地率10%-20%。GY07-B09地块因路网调整,用地面积由12288.64平方米调整为12606.93平方米,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保持不变。GY07-B08地块结合现状安置区权属及建设情况优化用地界线,面积由33565.10平方米调整为39985.38平方米,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地块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规定执行;公厕、无障碍设施、充电桩和智能安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燃气、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须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等有关规定配置。道路交通规划及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详细规划技术修正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1室)或市****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70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6日
监制单位:****规划局
监督电话:****011 ****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