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1、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原公告: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时(**时间)更正为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6年8月17日10: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其余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