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荷园高级中学综合楼、教师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司令台等四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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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教师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司令台等四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8.26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8-05
2026-08-11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经理|联系电话:0579-****611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综合楼、教师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司令台等四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权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本次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有综合楼、教师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司令台等四处建筑物构筑物,共计建筑面积3335.1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为四层混合结构建筑,建筑面积2178.12平方米,每个教室都有面积较大的铝合金窗,一至四层的楼梯步都镶嵌有黄铜条,回收的金属材料残值相对较高;司令台建筑面积48.16平方米,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几乎没有可回收的金属材料残值,只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破拆和建筑垃圾的清运消纳费用(摘自永中正估(2026)48号),仅供竞买人参考。受让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以及现场清理工作。本次转让标的瑕疵情况具体以标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材质报告、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及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六、标的现场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止,下午14:30-17:00。地点:**市象珠镇荷沅村荷沅中路1号,联系电话:范先生158****3121。 七、施工相关要求: (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并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爆燃气体检测。 (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6)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事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7)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现场地面、周边、绿植进行开挖,除非征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拆除标的物至与水泥地面持平,地下部份不得拆挖,按现状拆除。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运、处理垃圾消纳至原地面标高±0.00。标的移交后,转让方对需要拆除的房屋建筑物等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等潜在的风险,慎重报价。 九、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割通知后(具体交割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十、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拆除、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受让方在拆除、提取、处置标的物作业中,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十二、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和拆运履约保证金后与转让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十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标的成交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交付提货等)存在延后的,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由此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做补偿。 十四、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非税发票 ,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十六、意向方报****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6116 ,地址:**市**街道西塔路910号。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象珠镇荷沅村荷沅中路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84MB1U574017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8.26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公司****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账号:579********0655)。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 。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2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完全提取标的物后无相关扣款等违约责任的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建筑物拆除作业的企业方进行建筑物拆除施工。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三、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并做违约金转入产权单位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标的现场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止,下午14:30-17:00。地点:**市象珠镇荷沅村荷沅中路1号,联系电话:范先生 158****3121。标书代写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docx3.竞买和承诺.doc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5.交易服务费条款(转让类).docx6.保证金处理条款(转让方).docx7.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经理 电话 0579-****6116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机构 名称 金****公司 联系地址 **市**街道西塔路910号
联系人 陈女士 固定电话 0579-****6116
手机 159****5957
转让方 联系人 范长留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1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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