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将举行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网上竞价”方式,按质优价宜、公平公**标原则选定中标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2、本招标书是本次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需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参与竞价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补偿责任。
5、本招标文件在http://www./、隆道云http://www.****.com****公司网站http://www.****.com/(招标公告)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通过上述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有效送达。
6、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不得作为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排他性条件的依据;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人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东背景,不设定超项目需求的财务、人员指标,不以特定区域、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或加分条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
2、项目地点:**省**市**工业****路577号
3、项目需求:购置普通电焊条烘干炉设备3台,详见附件《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技术条件及要求》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生产经营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2)投标****制作厂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成熟且成功的普通电焊条烘干炉制作案例,须提供与本技术条件主要条款相近或者高于本要求的案例的验收文件;
(3)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公司实地查看确认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内容:购置普通电焊条烘干炉(以下简称烘干炉)设备3台,详见附件《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技术条件及要求》。
3、报价按照1#、2#、3#炉分别报价(含税价),包含设备设计、制作、安装、调试、运输和税费等所有费用,注明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
4、中标后一周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完成预付款后六个月内提供全部设备(分三批,每批一台,首先提供1#烘干炉,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一台后才开始下一台的安装调试;每批间隔30天),每条线安装调试20天内完成。
5、****公司预付30%设备款,设备到货付4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两周内付20%,余10%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全部款项。验收合格一周内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我公司完成到货后设备的起吊;安装调试以中标方为主,我公司配合。
7、中标方设备各项指标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为合格。
8、验收后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易损件图纸等技术资料。
9、设备安装调试后提供本设备备品备件图纸、资料和控制软件等技术资料。
10、如因中标方设备未达到甲方技术要求,须及时整改,3个月内整改后不仍然达不到要求,中标方收回设备,****公司已付款项,****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11、双方都对对方的技术、商业信息负保密义务。
12、未尽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四、投标保证金
1、****公司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并在【2026年8月20日10点】前缴纳到指定账号(缴纳时请备注“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投标保证金”,备注信息缺失导致保证金无法核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915********367772P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22****28310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之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 / 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参与招标人后续 3 年内的招标项目: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主动撤销投标文件的;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补充文件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加价、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其基本账户。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质量验收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要求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维修或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未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自行取回全部设备,全额退还招标人已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提供质保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若中标人未能履行质保义务,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质保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标书代写
1、纸质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结构完整、要素齐全,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1份),所有页面均加盖投标人鲜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盖章,缺一不可:
(1)投标函(格式自拟,明确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是否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等核心内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明确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附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投标****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加盖鲜章,需清晰显示付款账户、金额、备注信息);
(6)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资质在有效期内);
(7)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非失信执行人证明: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系统生成的PDF报告(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 10 日内,加盖鲜章);标书代写
(8****公司简介:包括承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履约能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服务方案及承诺等;
(9)报价表:报价按照1#、2#、3#炉分别报价(含税价),包含设备设计、制作、安装、调试、运输和税费等所有费用,需注明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报价有效期等(加盖鲜章);
(10)隆道云网站参与报价的账号信息明细,含用户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账号信息(加盖鲜章);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2、纸质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时】(逾期送达的,视为废标);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省**市**工业****路577号;
(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密封袋上注明 “****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投标人名称:【XXXX】公司、正本/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拒收。
3.招标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绍凡
联系电话:199****0641
邮编:610500
4.项目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部门负责人:张胜才
联系电话:139****9141
八、网上竞价
1、平台注册与核验
投标人须提前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网站隆道云(www.****.com,客服电话:400-0118-000)进行注册,平台信息核验正常审核时效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注册核验。
信息核验的操作路径为:登录账号进入工作台→右上角“用户中心” →登记核验→信息核验→提交资料(最新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手动加盖公章后,拍照或者是扫描上传)。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不缴纳任何费用,隆道云网上免费注册、竞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自主选择隆道云平台其他收费项目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竞价时间:【2026年8月21日14时】至【2026年8月21日15 时】
3、竞价要求
(1)投标人在网上竞价时,请按照1#、2#、3#炉分别报价(含税);在网上竞价的有效时间内,投标人可进行多次变动报价,但每次报价都应低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2)投标人报价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3)最终招标人统计网上竞价结果时,以规定竞价时间内各投标人最后一轮报价为准。
4、并列报价处理规则
(1)若竞价结束后出现并列第一名为相同报价的,按时间优先原则,将先报出该价格的投标人视为本次竞价环节第一名;
(2)若出现并列第一名为同一时间报出相同报价的,招标人将组织排名并列第一的投标人进行第二轮网上竞价,第二轮竞价的初始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并列报价,未参与第二轮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九、评标、定标
1、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定标,按质优价格合理原则选定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合理报价,若其最终报价(总价或者明细报价)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或者明显低于成本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废标情况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未签字 / 盖章的;
(3)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严重不符,或存在虚假信息的;
(5)未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或投标价格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6)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签订合同
1、定标后,中标人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7日内签订合同,双方确认后执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人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在中标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下一年度的所有招标项目;若因此给招标人生产经营工作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招标人依法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提出加价、附加条件,或要求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招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监督与异议
1、本次招标活动接****监察室、招标办的全程监督,监督部门有权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异议提出: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异议的,应在异议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应载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主张及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加盖鲜章,逾期提出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监督联系方式
(1****监察室:联系电话(0813-****517)
(2****招标办:联系电话(0813-****774)
4、异议处理:招标人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3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以通讯或书面形式回复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可暂停相关招标活动,待异议处理完毕后恢复。
附件1、普通电焊条烘干炉招标技术条件及要求
注:若有意愿参与投标,****招标办联系,由招标办将附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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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