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中心-**院除盐水成套设备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油发展-****中心-**院除盐水成套设备采购**** |
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
2026年8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公司投标),****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制造商要求(本次仅允许制造商参与) 制造商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其中一项),原件备查。(以招标公告或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 £ 生产/销售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 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 若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生产工艺(需提供生产工艺介绍和供流程图); £ 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检测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 £ 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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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誉要求: A、****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C、****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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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4年(2022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水处理设备(包含以下任一项:过滤器撬块,超滤撬块,反渗透撬块,EDI撬块,清洗/加药撬)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培训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全额发票。标书代写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提供多项业绩,其中一项业绩评审不合格,则此项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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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采办经办人:姓名:李欣,电话:021****3342,邮箱lixin5@cnooc.****.cn
技术联系人:姓名:杨喻,电话:132****9851,邮件:****@cnooc.com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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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附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