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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2026年8月4日拟对《****年产阀门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4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阀门1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7788号 建设项目概况:****是一家经营阀门制造、销售的企业。企业使用位于**省**市**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7788号的自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共四层,本项目位于第一层西侧),项目所在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129.27平方米,本项目使用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余外租其他企业使用)。项目建成后企业预计形成年产阀门100吨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的生产工序为机加工、打磨、组装、试压、喷漆、晾干等。项目建成后企业劳动定员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生产单班制8h。 公众参与情况: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年产阀门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2707 传真:0577-****2662 通讯地址:永****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创胜公示搞.pdf ****环境局 2026年8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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