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志于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个人: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计划实施以粮油作物及特色优势产业生产的机耕、机收、烘干环节给予不超过40%的补助,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为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现面向社会发出如下公告: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农业社会化服******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公司、农机大户、农业企业、供销**社、农资经营店及具有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员等,均可提供印证材料报给所在乡镇(街****服务中心****中心)进行申报。审批通过后即可纳入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具备参与承接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资格。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指引》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合规运营: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农业生产服务相关内容,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具备服务经验: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相匹配的服务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4.信誉良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接受行业监管:能够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6.优先支持安装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不接受挂靠、委托或转包等不符合条件服务主体参与社会化服务遴选。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作业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机械设备照片、农机购买凭证、乡镇出具服务年限证明等);
5.作业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
6.办公场所证明(图片或产权证明);
7.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及登记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申报主体,提供申报材料报给所在乡镇(街****服务中心****中心),由乡镇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
2.审议。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区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名录库候选名单。
3.公示。遴选****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录入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监管。
四、报名时间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遴选服务主体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7:00前。联系人:安有族,电话:****899。标书代写
附件1:**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附件2:**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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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