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申请人**市****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市****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环保滤清器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经审查,该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为总建设用地面积4666.67㎡(7.0亩);计容总建筑面积13421.1㎡;地上建筑面积13421.1㎡:其中生产车间13421.1㎡(其中生产车间13205.3㎡,生活水泵房31.0㎡,配电房40.8㎡,无人机用房71.9㎡,非机动车库72.1㎡);容积率2.88;建筑密度56.3%;绿地率5.0%;机动车停车位4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个。(详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5169
联系单位:****(塘下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
****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