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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府委托(陵水)〔202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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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陵水县****号用地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批复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陵水县****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省政府委托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调整《****关于陵水县****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委托(陵水)〔2024〕36号)中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用途,将批准用途从“工业用地14.8031公顷,商业用地5.3586公顷,留白用地1.3269公顷。”调整为工业用地19.9934公顷,商业用地1.4952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应做好调整批文与腾退的相关指标的台账管理,相关情况须及时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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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