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0日
更正日期:2026年8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电子标服务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qz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qz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 |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08月25日; |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09月02日;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
(4)诚信要求: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信息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信息为准)。 |
(4)诚信要求: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查询信息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信息为准)。 |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home)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home)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做相应修改,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2505号(荔香园7号楼9号商铺9-1室)
联系人:林荣轩
电 话:0777-****1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灵城街道梓华路西二巷15号
联系人:肖泽春
电话:137****711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4日
附件:[****001]****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GXCF 附件:更正公告.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