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县黎埠镇观音山石场**修复配套洗砂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人民防空大楼3****环境局**分局
邮 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400
传 真:0763-****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黎埠镇观音山石场**修复配套洗砂线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黎埠镇观音山石场**内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黎埠镇观音山石场**内,**修复的面积为75564.8m2,**内剩余的废石量为477572.2t。项目洗砂配套建设两条生产线,预计运营1年,成品砂年产量为10.0万吨/年(不含水),石料外运量约37.8万吨/年(石料不进行破碎等深加工),洗砂产生的余泥全部作为**生态修复利用,不外运。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采取振动筛区域设置半封闭围挡+喷淋降尘;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定期喷雾洒水;物料装卸时同步开启喷淋喷雾装置+降低物料装卸落差+大风天气停止露天装卸作业;皮带传输采取喷淋降尘;运输扬尘采取道路洒水降尘+清洗车轮的处理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轮胎清洗;抑尘用水全部挥发;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筛选产生的石块及压滤余泥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筛选产生的石块不在场内存放,直接装车后作为建筑材料外运;压滤余泥和沉淀沉渣全部用作场内生态修复利用,不外运;压滤余泥主要成分为黏性土,为原**内的自然表土,用于原**场地生态复绿利用。沉淀沉渣主要成分为场内泥土,全部作为生态修复用途利用。 四、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物料装卸、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减振、隔声后设备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