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校外场地租赁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外场地租赁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6.1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1 | 服务类 | 房屋租赁服务 | 项 | 1 | 146.1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省**市**县杨嘉桥镇柳福村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有学生宿舍面积37425.65㎡,按照当前在校生人数6543人测算,平均学生宿舍面积5.72平方米/生,2026级新生入校后在校生规模将达到7350人左右。目前3号栋学生宿舍在建中,预计2026年11月10日前投入使用,目前****学院发展,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办学规模,学院需租赁1年校外教学场地及配套设施。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08月04日
论证地点:******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本项目为采购人校外教学场地及配套设施继租。采购人自2023年10月以来租赁****场地及配套设施,该场地交通便利,场地及教学配套设施够满足860学生的使用要求,经前期采购需求调查,周边20公里内仅****场地及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且租金价格合理。且学校前期已对该场地投入大额装修费用于教学楼、宿舍楼加装护栏、增加照明灯等,如更换租赁场地,需全额重复投入装修改造费用,大幅增加办学财政支出。该场地内办公设备、资料档案、训练器材、专业设备等设施完整,与主校区安保、教学作息一体化配套,租赁该场地可避免重复投入和搬迁资金浪费,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该场地是唯一能够保障办学连续性、节约财政资金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租赁标的,本项目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法定适用情形,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租赁****的场地。根据市场类似项目行情,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合理。
专家成员名单
| 曹卫京 | ****法院 | 研究员 |
| 杨莎 | ****办公厅 | 高级会计师 |
| 左丹 | ****集团****公司 | 高级会计师 |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龙红
联系地址:****学院路1号
联系电话:136****833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0731-****528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周琳
联系地址:**市**区****广场3栋10楼1005-1007房
联系电话:186****9068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