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欣升**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重新报批) | ****工业园科技孵化器二期G幢第一层楼标准厂房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工业园科技孵化器二期 G 栋第一层,****园区****公司标准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公司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由于生产工艺发生变动,现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替代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龙环审〔2025〕218号)。本项目以铝锭、脱模剂、脱脂剂、磷化剂、粉末涂料等为原辅材料,建设年产4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熔铝、压铸、机加工、研磨、烘干、表面预处理、喷粉、固化。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脱膜液、研磨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表面预处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 2.打磨废气经自吸式水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喷粉废气经漏斗收集+两级滤筒除尘处理后排放;熔化炉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熔化废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过滤油渣、表面预处理废槽液及槽渣、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滤渣、沉渣、废包装材料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9(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