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红狮水泥(一期、二期生产线)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替代原料和混合材技改项目 | **市西园镇遂林村 | **** | ******公司 | 技改项目位于**市西园镇遂林村,公司原一、二线水泥熟料生产线及窑尾脱硝工程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公司、****公司依托红狮水泥一、二线协同处置的7个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部分验收(其中飞灰水洗预处理项目未建、旁路放风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在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种类及线别调整技改项目在建)。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协同处置一般固废130万吨/年,其中60万吨入窑处置,70万吨替代混合材,涉及一般固废类别11个大类15个小类,不涉及替代燃料;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依托红狮水泥一、二线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总计170万吨/年,涉及一般固废类别21个大类75个小类。 | 1.控制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类型,新增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符合《报告表》所列11个大类15个小类的类别、来源、处置量和规模,不得处置危险废物,入窑废物还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2.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所有会产生恶臭的固体废物的卸料、储存、转运、预处理等均应在负压密闭车间或设施内进行,固废预处理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入分解炉煅烧,检修期间,废气经喷淋塔+****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窑尾烟气收集和处理依托现有烟气处理系统。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落实《**市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9(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