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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及《**市地热**开发利用“五案合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局组织专家对《******园区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等5个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邮 箱:kczybhjdglk@dz.****.cn
联系电话:0534-****189(****管理科)
邮 箱:stxfk@dz.****.cn
联系电话:0534-****32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附件:1.******园区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docx
2.******园区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3.**省**市**县康泰颐养院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docx
4.**省**市**县康泰颐养院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5.**鑫****公司****社区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docx
6.**鑫****公司****社区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7.**省**县长官镇李名杨村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docx
8.**省**县长官镇李名杨村地热**地热**开发利用综合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