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04 15:01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首次公示)的有关评价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老鹰山街道天然冲沟内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已列入“**市第三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项目名单公告”的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项目。****煤矿****煤厂产生的104.59万m3煤矸石的堆存问题,项目建成后,能****煤矿****煤厂产生的104.59万m3煤矸石的堆存问题,项目建设恢复耕地及林草地总面积S=10.8747公顷,其中,耕地总面积S=4.1089公顷,果园总面积1.0861公顷,林草地总面积S=5.6797公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黄思凡/187****5555
通信地址:**省**市水****居委会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卢飞/152****2653
通信地址:**省**市**区世纪城街道**南路6号**世纪城X组团4栋4单元18层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bSctrli7bwcSu-UY8p_8A 提取码:mjr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见上述内容;亦可将纸质档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现场递送等****公司所在处,建设单位地址:**省**市水****居委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