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属电建企业2026至2027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单位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供应商:
根据项目需要,现对“****下属电建企业2026至2027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
1、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通用资格要求-序号2作如下修改:
| 序号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2 |
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
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公司),须同时提供****公司的营****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 注: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供应商提交多个响应文件而被否决响应。) |
2、采购文件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61页作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后附: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
后附:1)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公司),须同时提供****公司的营****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 注: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供应商提交多个响应文件而被否决响应。) |
3、报名截止时间/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延期为:2026年8月7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4、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延期为:2026年8月7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为:2026年8月10日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6、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修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采购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其他采购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
采购服务机构:****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