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4 16:23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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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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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许方〔2026〕19号
成文日期:
2026-07-27
发布日期:
2026-08-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 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崇规划**选预〔2025〕26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5)BA310********0900),并经**市****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6〕107号文)批准项目建设 。经审核,现同意发给 (编号:沪崇方(2026)DA310********045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站配套秀山公**段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区城桥镇。 **规划道路红线,南至**路,西至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高铁线**侧50米处。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4014.9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道路。
六、建设规模:道路长约2099米,红线宽40米,**4座桥梁。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沪渝蓉高铁**站配套秀山公**段工程设计方 案。红线横断面为4米边坡绿带+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16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 米人行道+4米边坡绿带=40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沪渝蓉高铁**站配套秀山公**段管线综合规划报告,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应做好与街道设计导则的衔接。
5、应做好与河道设计导则的衔接。
6、请进一步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通、绿化、水务等 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7、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 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 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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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