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餐具洗涤剂等5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餐具洗涤剂
本次共对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6批次餐具洗涤剂、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包装箱(瓦楞纸箱)
本次共对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批次包装箱(瓦楞纸箱)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陶瓷酒瓶
本次共对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陶瓷酒瓶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木质地板
本次共对7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木质地板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肥料
本次共对1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肥料、26家销售商销售的34批次肥料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3家销售商销售的3批次肥料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总养分、总氮(N)、有效磷(PO)、氯离子、游离水的质量分数,硫(以S计)的质量分数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5.08%。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六、合成洗涤剂-洗衣粉
本次共对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合成洗涤剂-洗衣粉、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合成洗涤剂-洗衣粉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合成洗涤剂-洗衣液
本次共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批次合成洗涤剂-洗衣液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合成洗涤剂-洗衣液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总活性物,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5%。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八、胶粘剂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胶粘剂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金属家具(钢架床和钢制文件柜)
本次共对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金属家具(钢架床和钢制文件柜)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灭火器箱
本次共对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批次灭火器箱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木家具
本次共对1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木家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木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甲醛,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十二、木质门
本次共对1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木质门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三、内、外墙涂料
本次共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批次内、外墙涂料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四、农用塑料薄膜
本次共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6批次农用塑料薄膜、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农用塑料薄膜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商销售的2批次农用塑料薄膜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厚度偏差,拉伸负荷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2.5%。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十五、人造板
本次共对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人造板、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人造板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商销售的2批次人造板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十六、生活用纸
本次共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批次生活用纸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七、室内消火栓
本次共对14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室内消火栓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八、手提式灭火器
本次共对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手提式灭火器、13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九、塑料编织袋
本次共对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批次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塑料管材管件
本次共对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批次塑料管材管件、9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塑料管材管件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塑料管材管件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熔融温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5.88%。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二十一、消防接口
本次共对1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消防接口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二、消防水带
本次共对1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消防水带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三、消防水枪
本次共对1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消防水枪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四、消防应急灯具
本次共对1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五、消火栓箱
本次共对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8批次消火栓箱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六、艺术涂料
本次共对3家销售商销售的3批次艺术涂料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七、油漆
本次共对3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油漆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发现2家销售商销售的3批次油漆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卤代烃总和含量、VOC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6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
本次共对1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九、床上用品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成年人鞋
本次共对14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成年人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一、成人服装
本次共对1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成人服装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二、婴幼儿服装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三、儿童毛巾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儿童毛巾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四、儿童推车
本次共对4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儿童推车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五、儿童玩具
本次共对26家销售商销售的40批次儿童玩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六、童鞋
本次共对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童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童鞋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三十七、老年服装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老年服装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老年服装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纤维含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三十八、老年鞋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老年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十九、旅行箱包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旅行箱包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本次共对4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60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13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本次共对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9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二、塑料购物袋
本次共对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批次塑料购物袋、13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不合格、2家销售商销售的2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环保要求、落镖冲击、厚度偏差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7.65%。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四十三、学生书包
本次共对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学生书包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四、学生文具
本次共对27家销售商销售的40批次学生文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学生文具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D荧光亮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5%。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四十五、眼镜架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眼镜架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商销售的1批次眼镜架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高温尺寸稳定性,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0%。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四十六、婴幼儿奶瓶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婴幼儿奶瓶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七、婴幼儿奶嘴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婴幼儿奶嘴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八、婴儿纸尿裤
本次共对12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婴儿纸尿裤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十九、卫生巾
本次共对13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卫生巾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十、座便椅(凳)
本次共对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座便椅(凳)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十一、中小学生校服
本次共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小学生校服、20家销售商销售的20****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商销售的2****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纤维含量,拉伸负荷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8.3%。具体抽查情况见附件。
五十二、一次性竹筷
本次共对4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一次性竹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区(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三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肥料等13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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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