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集团碳管理数智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集团碳管理数智化平台建设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软件开发、√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集团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公司以及**本部、****基地
2.3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模块上线(双碳驾驶舱、组织碳管理、碳绩效管理),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模块正式上线。
2.4招标范围:****集团碳管理数智化平台,****集团碳管理数智化平台项目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开发、数据治理、接口开发、调试、试运行、正式上线、外部认证机构认证、竣工验收、培训、质保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所有功能模块按照“一总部、多基地”设置。模块涉及双碳驾驶舱、组织碳管理、碳绩效管理、碳资产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CBAM管理、低碳项目管理、新能源管理、碳计量器具管理、双碳学堂等。****公司、**本部及**钢铁各生产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应用系统集成,同时预留相关数据接口,确保****基地时,只需要接入数据即可,预留对接**碳市场、****交易所的数据接口,所有业务模型均可以由业主在系统上新增来实现,****政府要求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条件1.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ITSS)三级及以上,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条件2.投标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 三级及以上,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条件3.投标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或具有软件产品证书,具有至少1项2023年1月1日(含)后合法有效、无权属争议及权利限制的,与碳管理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著作权人须与投标主体全称完全一致。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高耗能工业企业(长流程钢铁、化工等)数智化/软件开发类项目管理经验,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同时除特殊原因如离职外,原则上不允许在项目期间更换项目经理。
3.4.2 产品经理:具有碳管理数智化平台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同时除特殊原因如离职外,原则上不允许在项目期间更换产品经理。
3.4.3其他团队成员:配备UI设计师、数据架构师。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耗能工业企业(长流程钢铁、化工等)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须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甲乙双方名称签章页、满足合同标的的内容页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者甲方使用评价报告等有效履约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6联合体各方须共同满足第3.1条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即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承担该资质对应工作的成员须单独满足该项全部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地址:****雀路126号******公司1楼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17时30分,将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5)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163.com邮箱。
4.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请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招标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450********30000054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公司二楼开标二室(接收人:陆工;电话:0772-****764)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柳钢招标平台(https://erpapp.****.com:12442/#/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雀路117号 |
地址:****雀路126号******公司1楼105室 |
| 联系人:覃工 |
联系人:陆工 |
| 电话:0772-****985 |
电话:0772-****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