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6110
通讯地址:**县掘港镇**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900吨电焊夹具 | **省**市**县岔河镇黄河路88号 | **** | **叁****公司 | 本****园区****公司厂房,即**深蓝优家智造园B39、B40号厂房,租赁B33厂房,总建筑面积3436.44平方米。****中心、数控车床、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1台(套),通过切割-折弯-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外协)-发黑(外协)-装配和切割-折弯-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外协)-喷漆-装配的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900吨电焊夹具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治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中建****公司****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一级C标准排放标准后排入九洋河。 2、废气治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枪清洗、喷漆晾干废气、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粉尘。调漆、喷枪清洗、喷漆晾干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喷漆晾干工段产生的漆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示)、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1标准,二甲苯、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标准限值。。同时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