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工程渣土消纳项目(坦头镇渣土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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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2026-08-04
主动公开面向社会
拟对**县工程渣土消纳项目(坦头镇渣土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6]26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拟对**县工程渣土消纳项目(坦头镇渣土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县工程渣土消纳项目(坦头镇渣土消纳场)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坦头镇和兴长崔自然村西侧地块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碧****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在**省**市**县坦头镇和兴长崔自然村西侧地块建设工程渣土消纳项目,消纳**县域范围内的工程渣土,设计消纳渣土量为63万m3,平均处理规模21万m3/a(即34.65万t/a,渣土容重以1.65t/m3计),消纳方案采用堆填式,服务年限为3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场界

粉尘

①出入口硬化,运输道路铺设级配碎石路面,渣土卸车后及时推平压实,以便车辆行驶;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防止坑凹处裸露的土壤,引起扬尘;②运输汽车不得超载,压平加盖篷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无破损,避免渣土遗撒;③加强路面清扫和及时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每天不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④进出时需通过场区出入口设置的车辆清洗装置并对外运车辆表面和轮胎进行清洗;⑤限制车辆在场区内行驶速度;⑥堆填场配备喷淋系统;⑦卡车卸料口采取增湿措施,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⑧渣土卸车后及时推平、压实;⑨场地作业面洒水抑尘,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6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洗车废水、场地淋溶水、堆填区初期雨水

SS

收****处理站1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洗车、道路浇洒和抑尘,不外排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标准限值

进场道路初期雨水

SS

收****处理站2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洗车、道路浇洒和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

CODCr、NH3-N

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作周边农田农作物灌溉处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旱地作物的标准限值

声环境

场界四周

Lep(A)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由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②为施工人员配备防噪声耳罩;同时通过合理安排人员,使员工轮流工作,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④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禁止超载;限制车速、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禁鸣喇叭。

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规范化建设一般固废仓库一处,根据国家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废物处置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技术政策,建设单位应优先对各类可回收的工业固废进行回收利用,对无法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减少对土壤和边坡的破坏扰动;****处理站,洗车废水、场地淋溶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道路浇洒和抑尘,不外排;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贮存管理,做好相关防渗要求;堆填区进行防渗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场区排水沟应按设计要求先行构筑,确保未被污染的强降水直接导出场外减少暴雨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雨水导流系统施工一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压实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日常运行时,特别是在雨季时,应留出收集池的剩余容积以调节强暴雨时堆填场产生的污水。

②安排专职人员对截洪沟和渣土消纳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日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排洪畅通。

③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准备好必要的抢险物资、工具、运输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关注坝体两侧沟谷地表径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④建立边坡安全检查制度,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边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坡面有裂隙等情况,必须迅速处理;压实到位,设置安全防护网,保障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先堆填完成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或者有效遮盖,全部堆填完成后,先覆土绿化或者有效遮盖,避免弃土长期裸露。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工程渣土堆填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故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

2、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0576-****1792 传真:0576-****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6年8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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