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生产塑料配件7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头镇**北路35号,邮编:528427
联系电话:****2513
传 真:0760-****2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塑料配件7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南头镇东福北路43号2栋首层之一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位于**市黄圃镇健业路22号1栋首层之四,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年产塑料配件160吨。现有项目于2023年取的环评批复,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拟在****头镇东福北路43号2栋首层之一投产建设,地址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