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8-18 09: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8-05~2026-08-17
本公司于 2026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公司位于人民北路23号房屋租赁权,期限不超过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装修产生的费用(含租金)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编号 |
资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 (㎡) |
起拍价 (元/年) |
履约保证金 (元) |
原承租人 名称 |
招租业态要求 |
现场联系人 |
| 1 |
人民北路23号第一层北侧房屋 |
人民北路23号 |
70.06 |
100,000 |
10000 |
无 |
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禁止从事明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项目 |
贺先生/138****6316 |
| 2 |
人民北路23号第一层南侧房屋 |
人民北路23号 |
70.06 |
100,000 |
10000 |
无 |
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禁止从事明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项目 |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物的现状,承诺对租赁标的物的全部现状无异议。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买方对租赁标的物已经充分了解,其报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物现状为由而提出任何异议。
三、报名条件:单位或个人均可。
四、竞买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以起拍价为依据,按照竞价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签约: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
(1)竞买未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买受人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凭委托方书面通知,我公司将扣除拍卖佣金后的余额退还原账号。
(3)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拍资格,并择期重新拍卖的情形: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4.委托方负责资产交付,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5.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6.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者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5点前持有效证****公司办理资格审核、登记手续,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公司****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单位地址:**省**市**北路95号**春晓写字楼9楼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省**市农行**路支行
账 号:172********009562
联 系 人:温先生/139****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