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天府新区网格E通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天府新区**片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16:59 |
| 预算金额 | ¥1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95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仁**视高街道河心街1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39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仁**视高街道河心街12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395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天府新区网格E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天府新区网格E通服务、 1批、 预算金额 1,1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是**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的三级平台,必须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需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保密制度,实现对基础设施、信息和应用等**的立体化、自动化安全监测,对终端用户和应用系统的全方位智能化安全防护,确保信息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信息的安全保密。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于2014年开展至今,均由****提供相关服务,网格系统储存有**市大量的基础信息数据和工作记录,如采购人新开发系统将无法与省、市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重建系统会造成正常工作开展时间的不确定,重复建设财政资金浪费,也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数据不一致,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该系统。故技术指标上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且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苏大道东段 27 号
名称: ****
地址: 三苏大道东段27号
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
无
联系人: 王娇
联系地址: **省**市仁**视高街道河心街125号
联系电话: 028****3956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刘涛
联系地址: **市仁**视高镇腾飞大道8号
联系电话: 028-****2556
****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