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乌川水厂提质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县江背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8703.94万元,建筑面积为6816.51m2。拟将水厂供水总规模增加至456万m3/a,为满足夏季用水高峰期供水需求,新增设备设计供水规模1.0万m3/d。扩建工程工艺流程为“原水→依托一期取水井→配水井→气浮池→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备用)→**池→送水反冲洗泵房”,**“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的污泥处理系统。一期工程新增“配水井+气浮池”工艺,新增备用臭氧活性炭滤池,消毒工艺由二氧化氯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一期工程污泥接入**污泥处理系统处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 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压滤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较严值。 (2)废气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隔声降噪等措施后,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污泥存入污泥堆棚,定期清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4042 (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8月11日)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