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装备物资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8-04,更正为:2026-08-05。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8-06,更正为:2026-08-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07 09:30:00,更正为:2026-08-12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07 09:30:00,更正为:2026-08-12 09:30:00。标书代写
附件响应文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原内容 “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更正为“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状况证明材料:(1)2024年(含2024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2024年(含2024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截至采购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提供在相****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2,259,788.84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县南田路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县**路一号
联系方式:081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县安汉大道北二段2号
联系方式:0817-****0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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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