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滤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石英砂滤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概况:****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采购。
2.3 货物清单
| 序号 |
品名 |
参考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单位 |
使用位置 |
备注 |
| 1 |
石英砂滤料 |
水处理用滤料 粒径1.2-2.4mm |
650 |
吨 |
提标滤池 |
1、货到比选人现场,并卸货至滤池旁起重机下方。因该位置距可停车点约7米(无高差),货到现场后的转运由中标人自行完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道路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转运机具。 2、采用可安全起吊的下卸料口吨袋独立包装,每袋重量不超过1吨。卸料后吨袋由中标人自行回收。 3、技术要求参考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执行。 |
注:
1.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品的数量据实结算,但采购总量不超暂定量,同时运输、配送、上下车等次数均应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并不会因数量、运输等变化调整中标单价。
2.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产品并符合相关标准及比选要求。到货时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不合格产品的,或不能适配设备设施、工艺的,或装配后对设备设施、工艺造成损坏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2.4 比选范围: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采购。
2.5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按比选人通知分批次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3.2 投标人可以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生产商授权书。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生产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 2026 年 8 月 4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加急标书代写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被否决投标。加急标书代写
4.4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500元/份标书费(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8月 10 日 10 时 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市两江新区**坪街道**冲村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5073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10楼1018
联 系 人:刘黎
电 话:136****2412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