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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毛坦村 K5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毛坦村 K5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1:资格预审公告3.1.4业绩要求中的“③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请问:若投标人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作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该业绩是否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回复1:若提供的证明资料能明确体现投标人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的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且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或设计金额达到本条要求,则可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招标人:****(盖单位章)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