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环评批复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6-06-15 | |
| ****环境局 | 文号:||
| 2026年6月15****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重晶石人工智能采选矿项目 | **省**市****镇凡昌村尖凡隧道出口处 | **** | ******公司 | 建设规模:重晶石浮选磨粉年产重晶石粉4.5万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834平方米,设置1条重晶石浮选、磨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为原料破碎间、粉磨间、浆料池、浓缩/浮选车间、烘干车间、酸洗车间、尾料处理车间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等;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各类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合理布局、控制声源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现有工业场地内建设,不涉及大规模土石方开挖等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建筑垃圾包括石块、废钢材、废钢筋等杂物,对可利用****公司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本项目用地为现有的工业场地用地,施工期不新增占地,不改变原有土地功能和土地利用性质;施工期间不涉及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等土建工程,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这种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运行期: 1.废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浮选废水、精矿浓缩水、精矿过滤水、球磨浮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石油类、钡等,同时含有选矿药剂,以上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水集中收集池,经旋流机和高频筛将矿浆中的泥浆和砂分离后,砂可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原料建设用砂使用,泥浆料采用2台高锥浓缩罐(浓缩罐容积各500m3)依次浓缩,并同时在浓缩罐中投入絮凝(加絮凝剂PAM)剂,絮凝30分钟后,将沉淀的物料刮向浓缩罐底部由底流(泵)排出,矿浆浓缩过程上清液通过溢流堰流出后泵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至球磨工序;浓缩后尾矿浆泵入压滤机进行压滤,措施可行。 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措施可行。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有组织废气来自选矿生产线原矿破碎、筛分、细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磨粉生产线缓存仓、磨粉机、包装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来自选矿原矿堆放及装卸产生颗粒物和入料产生颗粒物。 硫酸稀释桶除硫酸管和加水管外,其余均为密闭,稀释桶出药口位于矿浆液面以下,能有效降低稀释过程中硫酸雾,以无组织排放 原矿堆场颗粒物:密闭彩钢结构+防尘网苫盖+喷雾抑尘(1套); 进料口:半封闭围挡+顶棚+喷雾抑尘(1套) 两级破碎、筛分设备经各自设置的集气罩(3套)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细料仓的进出料口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无颗粒物产生,仅排气口产生颗粒物,通过设置密闭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缓存仓的进出料口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无颗粒物产生,仅排气口产生颗粒物,通过密闭管道引至磨粉机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引风管道引至第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磨粉颗粒物经磨粉机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引风管道引至第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包装机包装口嵌入包装袋内,并在包装机与包装袋上方设置可移动伸缩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引至第二级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燃气热风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因此本项目产尘设施处理措施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浮选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建筑物隔声、绿化、加强管理和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砖厂用于制砖,浓缩罐的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泥饼外售制砖企业制砖;废衬板、废钢球平均1年更换一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各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后再利用;废矿物油、浮选药剂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碎筛分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掺入副产品尾砂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原料建设用砂使用;磨粉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掺入产品外售。 危险废物是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经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现有项目已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管理已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标识已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进行布置。 5.地下水 企业计划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划定防渗分区采取防范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污水站、浮选车间和尾矿暂存间采用重点防渗,初期雨水池属于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库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因此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 本项目应加强场区、初期雨水收集设施防渗措施建设,以及工业场地截污沟、雨水沟的建设,将污水可能外排的途径进行阻断,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应该制定跟踪监测计划,监测点应考虑重点影响区和环境敏感区,跟踪监测点应该布置在破碎选矿场内和场区北侧农田,监测因子为本项目特征因子 Ba。 7.风险 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落实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2mm厚HDPE膜;设置泄漏液体收集沟和集油(水)坑;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演练。 | 报告编制过程中,****于2024年6月17在大西北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1月8日在大西北网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2025年1月9日、1月10日分别在《**日报》、《企业家日报报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报纸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 |
| 2 | **省**区窑空山金矿勘探项目 | **省**市**区五库镇、**口头坝镇交界处 | 陇****公司 | **宸华****公司 | 本次勘查工程勘查范围为1.42km2。本次主体工程主要为测量工程、钻探工程、槽探工程和坑探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具体如下:地形测量、地质正测、地质剖面、水文地质测、工程地质测量、环境地质测量等。槽探2000m3;机械岩芯钻探 4210m;水文钻探150m;坑探1250m;老硐清理 2000m;探矿工程主要集中分布在勘查区西南侧。场外道路依托现有便道,**场内各探矿工程点连接道路;槽探、钻探、坑探均不新设置生活营地,利用前期探矿遗留生活办公用房。同时,坑探工程配套设置弃渣场4处。 | 施工期: 一、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勘查区域内,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用地;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槽探、钻探、坑探均不新设置生活营地,利用前期探矿遗留生活办公用房,减少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探矿场外道路依托现有便道,**场内各探矿工程点连接道路,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土石方严格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洒水抑尘措施,必要时在土石方堆存区设置排水等临时设施,同时及时回填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布局,减少施工占地;临时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表剥离表土及时清运项目配套设置的弃渣场;弃渣场采取严格的截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严格按照用地规划和施工设计要求施工,在做好沿规划临时道路行进,不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和其他临时占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 二、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坑探工程地表剥离表土、弃方及时清运至配套设置的4座弃渣场;临时道路、钻探平台建设剥离表土、弃方在作业区暂存,采取拦挡、压实、苫盖及洒水抑尘措施;临时道路做好洒水抑尘措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期冲洗轮胎,车辆不得带泥砂出现场;坑探工程掘进过程中严格控制单次炸药使用量,加强洒水抑尘**硐通风;选用优质柴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尾气排放。 三、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营地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林地施肥,不外排;坑探工程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程建设或场地和道路浇洒抑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涌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坑探工程用水工序或用于弃渣场或临时道路洒水抑尘,严禁外排进入附近沟道地表水体;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严禁乱排废水,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管理规定。 四、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同一施工场地、同一时间多台大型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对部分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棚;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尽量减少夜间作业,禁止高噪声机械设备夜间作业。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精心设计与组织土石方工程施工,争取实现挖、填土方基本平衡;坑探工程地表剥离表土及时清运至配套设置的4座弃渣场暂存;临时道路、钻探平台建设剥离表土分区段堆存于槽探或钻孔平台一侧,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措施,待分区段探矿结束后直接用于生态恢复覆土,必要时在表土堆存区设置排水等临时设施;坑探工程弃方及时清运至配套设置的4座弃渣场暂存;临时道路、钻探平台建设弃方在作业区暂存,采取拦挡、压实、苫盖及洒水抑尘措施,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恢复植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禁止乱丢乱弃或焚烧,经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输至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 一、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严禁以探代采,落实“边探边建”、“边探、边保护、边恢复”;探矿过程应加强探矿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探矿作业范围,各种探矿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勘查区域内,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尽量保持原地貌,不要乱搭、滥建;避免在大风季节以及暴雨时节进行作业;剥离表土和废渣应妥善堆放,严禁乱堆乱倒,破坏勘查区整体布局。同时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措施,必要时设置排水等临时设施;尽量减少同一时期土地的裸露面积;合理安排探矿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提高探矿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勘查探矿结束后,槽探、钻探作业面在设备撤离后,及时对探槽进行回填平整、钻探作业平台和泥浆池进行平整,利用施工期和探矿期剥离表土进行覆土,种植与周围植被相同的林木,下方撒播草籽,采取人工恢复+自然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探矿施工区设备进行拆除,种植与周围植被相同的林木,下方撒播当地草籽,采取人工恢复+自然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勘查工程结束后,4座弃渣场须进行生态恢复,台阶式植树种草,种植与周围植被相同的林木,下方撒播当地草籽,采取人工恢复+自然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临时道路的恢复可根据后期探矿规划及需求进行恢复或适当保留。对需要恢复的探**道路进行平整,利用施工期剥离表土进行覆土,种植与周围植被相同的林木,下方撒播当地草籽,采取人工恢复+自然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为确保勘查作业结束后生态恢复措施的有效性,提高生态恢复效果,要求勘查单位建立生态恢复跟踪监测计划,最大程度上减少项目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槽探表土剥离、开槽、回填、钻探钻孔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表土和废渣堆放过程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待分区段探矿结束后,废渣及时回填探槽,表土及时用于生态恢复覆土;临时道路采取砂石料铺设、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和排放;坑探工程加强通风,加强洒水抑尘措施;废渣外运过程中控制装车量,采取苫盖、洒水抑尘措施;勘查作业中应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露,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运输车辆均使用优质燃油,减少废气排放。。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槽探废水全部进入土石方或蒸发损失;钻探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最终钻探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勘查区或周围洒水抑尘或绿化;矿山钻探用泥浆设置防渗泥浆池,泥浆液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钻孔设置有套管,钻探工程严格按照《地质调查岩心钻探技术规程》(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DD2010-01)执行;坑探工程探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涌水收集池(有效容积须满足矿井涌水的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坑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凿岩用水、爆破洒水抑尘用水以及弃渣场和临时道路洒水抑尘用水。矿井涌水严禁外排进入地表水体;探**生活营地设置临时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围林地施肥。洗漱废水成分简单,直接用于泼洒抑尘。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探矿作业组织管理,选择低噪声或自带消音设施的设备,以减轻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固定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钻探区设置围挡;对探矿人员及高噪声探矿机械集中点作业人员加强劳动保护,探矿人员须佩带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五、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槽探工程剥离表土分区段堆存于探槽一侧,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措施,待分区段槽探结束后直接用于生态恢复覆土,必要时在表土堆存区设置排水等临时设施;探矿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分区段堆存于探槽或钻孔平台一侧,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措施,待分区段探矿结束后,槽探废渣直接回填探槽,少量钻探废渣回填至钻探区,再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坑探工程弃渣及时清运至配套设置的4座弃渣场暂存;钻探泥浆(含有少量废岩屑)为水基泥浆,项目泥浆循环利用,建议地表钻孔平台设置移动式或简易式防渗泥浆池,地表钻孔结束后,经水泥固化剂固化处理后就地填埋、覆土、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各个生活营地设置的半封闭式生活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严禁乱丢乱弃或焚烧。 |
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 电话:0939-****717(传真)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