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询比的方式采购除盐纯水处理设备,****银行汇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前价 |
税额 |
总额 |
| 202****50012 |
除盐水系统设备(除盐水存水箱要使用20立方的,报价须含技术安装指导服务) |
5 m3/h高纯水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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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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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流程图和技术方案如下:
(1)工艺流程参考图-详见附件
(2)平面布置参考图-详见附件
(3)参考方案如下(厂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出具详细方案及布置图)
1项目概况
1.1、临时除盐水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一般要求
1.1.1临时除盐水生产线的场地靠近使用点。考虑临时设施存在位置迁移的可能性,该设施应结构简单、便于安装、移位、拆除。
1.1.2用户需要确保使用情况下原水的供应。
1.2乙方在生产线投用前应准备充足的备品备件、耗材、药品添加剂等,以减少设备运行期间对现场施工用水。
2要求及系统设计依据
2.1进出水水质
原水水质:业主当地市政自来水 符合WHO饮用水标准。
出水指标:详见下图
2.2系统总出水量:反渗透正常产水量平均值为5m3/h(20℃);
除盐水系统回收率:≥70%
脱盐率:≥95%(三年内)
2.3 公用工程条件
2.3.1 供水系统: 建设单位提供≥8m3/h流量的原水。
2.3.2 供电系统: 电源进线:380V,≥15KW,由建设单位提供动力电源送至纯水站,但是进线柜属于供货方。
2.4 技术保证
2.4.1 预处理系统
微滤系统: 净产水量 ≥8m3/h
2.4.2 除盐水系统:
2.4.2.1第一级反渗透装置: 产水量 6m3/h(25℃)
脱盐率 一年内≥98%(25℃),三年内≥95%(25℃)
2.4.2.2第二级反渗透装置: 产水量 5m3/h(25℃)
脱盐率 一年内≥99%(25℃),三年内≥97%(25℃)
2.4.2.3 EDI装置: 产水量 5m3/h
电导率 ≤2μs/cm(25℃)即≧500000Ω.cm
二氧化硅 < 20μg/l
硬度 ≈0
回收率 ≥90%
PH : 6.5~8.2
2.4.3.4除盐水(去往用水点): 水量 5m3/h
3设计制造标准
3.1 进口设备和部件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3.2 国产设备的制造及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仅限于此。
□《火力发业主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5068-2014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CJ/T119-2000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2932-1999;
□《业主水处理设备制造质量分等标准》SDDZ037-87;
□《业主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DL519-1993;
□《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 总则》GB/T13922.1-1992;
□《化工设备、管**防腐设计条件》HGJ34-90;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JB2532-8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J32-90;
□《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DC130A16;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
3.3 对外接口法兰符合下列要求
□《火力发业主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2000GB
3.4 控制设备、测量仪表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3.5 反渗透膜元件的设计参数和运行条件按GE/ Hydranautics/TORY所遵循的设计导则。
4系统工艺说明
4.1 概述
系统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水水质报告及对产水水质要求进行设计。系统的配置和设置完全能够满足在进水条件下的要求,以自动、节能、操作简单、环保及安全为原则,并保证系统能长期稳定运行。
原水泵进水管和出水管采用焊接不锈钢钢管,其他管道采用高压用304不锈钢管,低压用UPVC。
4.2 除盐水处理系统
原水箱→原水泵→氧化剂/絮凝剂加药→盘式过滤器→精密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系统(含配套高压泵等)→NaOH加药装置→二级高压泵→二级反渗透系统→二级RO水箱→EDI增压泵→EDI系统→除盐水箱→除盐水泵→用水点
4.3 运行环境:本工程的微滤、反渗透、电除盐装置及除盐水箱布置在同一集装箱内。
图1:集装箱式除盐纯水处理设备内部组装图(参考)
图2:集装箱式除盐纯水处理设备组装图(参考)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交货地点:设备交货至**项目部。
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设备质量要求,需方设备使用质量需求,供方质量承诺;设备质保期一年以上,卖方保证本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询价技术要求相符。
5、质量证明文件:提供与所供产品相对应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测报告。
6、包装与标识: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下条件:须为中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批竞价物资类别销售,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8月9日14时00分前(**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获取采购文件。报价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电子标服务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2、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询价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0日14时00分(**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报价工具下载: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加急标书代写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报价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
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报价。响应人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3、 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报价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报价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评议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议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议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议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黑名单说明:****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级受限供应商1年:
1、询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非采购人原因撤销其报价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启报价的。
2、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报价承诺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包括未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提交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信用担保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级受限供应商2年:
1、供应商认证准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供应商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或擅自违反合同约定,违法将成交合同进行转让、分包或转包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级受限供应商3年:
1、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操控报价或行贿行为的(响应人存在交叉任职,报价提交网址相同等)。
2、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设备或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报价,骗取成交的。
3、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
联 系 人: 张剑/李海桃
电 话: 0531-****2153/0531-****2152
电子邮箱: ****@powerchina-ne.com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0531-****2153
电子邮箱: ****@powerchina-ne.com
****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2317,0531-****2113
2026 年8月4日